新旅游合同6月1日启用。河南省旅游局下发通知,从今年6月1日起,推广使用国家旅游局、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新版《团队国内旅游合同》示范文本(简称“新合同”)。
新版旅游合同新规定
新版国内旅游合同为全国统一执行,合同中对旅行社和游客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进行细化并明确。
比如用餐的次数、地点、标准,住宿饭店的名称、地点、星级以及空调、热水、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,交通工具档次、发车时间,旅游线路包括景点、游览项目、景区停留时间,购物场所、次数、停留时间、所购主要商品,行程中娱乐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等所有项目以及违约责任认定、赔偿标准全部进行了明确。
关于在旅游投诉最为集中的购物环节,新版合同也有明确规定,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,安排增加另行付费项目的,由旅行社承担费用;旅行社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,每次必须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%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。
此外,合同还规定,游客在行程中发生纠纷时,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,游客采用拒绝登机、登车、登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的,旅行社不予赔偿,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,旅游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新版旅游合同解答
游客买到假货,旅行社要先赔
新合同规定:如果游客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,游客提出索赔的,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游客进行索赔,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,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,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。
解读:这条规定加大了旅行社的责任。实际操作中,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网点都是当地旅游部门挂牌的旅游购物点,比如说海南的旅游购物商店,都是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挂牌批准的,游客要是在里面买到假货,让旅行社先行赔付,恐怕难执行。
酒店住宿不能用准×星
新合同规定:为避免目前一些旅行社对相关的服务标准说出模棱两可的解释,规定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,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时不应当出现“准×星级”、“豪华”、“仅供参考”、“以××为准”、“与××同级”等不确定性用语。
解读:旅行社人士认为,新合同对旅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细化和明确。但是像准×星酒店,业内都是在这样用。比如,星级酒店评星时,都要先运行一年,在没挂上星之前都只能有准三星、准四星之类的说法;另外,旅行社组团出去,现在市面上盛行的快捷酒店,它就没有星级,旅游业内一般把快捷酒店作为准三星酒店来看待。
购物次数不能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
新合同规定:在旅游过程中,如果旅行社安排有购物活动,购物次数不能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。
解读:目前正在实行的旅游合同也有购物次数的规定,但是一般都规定“一天一站”,比方说海南5天4晚游,旅行社一般都会安排4站购物活动,即一天一站。
如果按照新合同规定,5天4晚游的购物次数就不能超过3次,这对像海南、华东等购物较多的旅游线路影响较大。由于购物次数减少,地接社旅游费用估计就会上涨,从而旅行社可能会上调这些购物较多的旅游线路报价。

